回到家打開電腦連上痞客邦
看到我那篇只是要跟同學聯絡感情的<嘿!這禮拜打個球吧!?>有多達100多次的人氣著實吃了一驚
對啦我知道100多次沒有很多啦 ~ 可是在我這邊算多了啊 !! 所以吃了一驚是很合邏輯低 ~
這時MSN閃著傑若米哥留下的離線訊息 原來是咱們3C摩人在他的噗浪上推了我的文
一時間他的噗友們紛紛連過來看小弟的拙作 於是就暴衝到這個數字了 ...
我不敢僭越往自己臉上貼金地說跟傑同學很麻吉( 你看他上回在BLOG裡怎麼描述我就知道了 )
但他在我眼中一直都是個很有想法跟行動力的人 大學還沒畢業就在三重搞了一家泡沫紅茶店當老闆
後來當記者 當一當忽然揹起行囊去流浪 回來就開始搞起BLOG ... 嗯嗯 順序應該沒錯吧 ?
而且還很有GUTS地是當起了他*的全職部落客 !! 傑若米大大在上 請受小弟一拜 ...
想不到先前說過的"連影子都沒有的鬼書"已經如火如荼地在進行 我一定要賣股票套現來捧你的場
另外是打BALL的約 看起來照老時間大家會比較方便 你覺得哩 ?
最後要澄清的是 我說傑同學啊 沒有人跟你下戰書啦 ~
你這樣講弄得好像要準備來場大屠殺似的 明明我就只是希望大家可以聚聚嘛 !
再說弄得這樣舉世皆知 萬一你不小心輸了豈不是難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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