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這是最近在網路上引起廣泛討論轉寄的一封陳年拒絕信 :
( 圖片出處 : 今日新聞報 )
看完,我笑了 ...。據信這封信的作者是國一年紀的小女生
小朋友嘛 一些錯別字在所難免 比方第一行的不表"是", 第三行的沒"辨"法
但第七行把"帥不帥"寫成"師不師"實在錯得也太經典了 ...
呃 ... 她總不可能是要寫" 溼不溼 "結果筆誤吧 ?!
女孩開宗明義就表明了拒絕之意 但她也不斷鼓勵男孩不要因而懷憂喪志 比方像這一句 :
"...當然我也不希望你因為沒辦法跟你喜歡的人在一起而流淚 對我來說我非常不喜歡 ..."
白話一點說就是本姑娘很˙討˙厭哭哭啼啼的那一套 ...
這完全符合很多兩性專家的專業論點 :
失戀不要以淚洗面不要借酒澆愁 因為對方不會因此心軟回頭 反而只會覺得你很沒用很煩人而已
相信這一行應該有讓男孩產生一點警惕 ...
除了師不師的問題之外 女孩還條列舉出了不能交男朋友的原因
1. 我是一位女童軍 不能交男朋友 -- 啊女童軍信條是有哪一條規定要禁慾嗎 ?
2. 現在還小不要說交朋友的事 -- 這點我無從評論 因為我也是唸國一就在把妹了 ...
3. 你是個資優生(怪怪的) -- ㄟ ... 這個算是門第之見嗎 ?
4. 跟你外貌無關(但我有點在意) -- 嘖嘖嘖 ... 終於說出真心話了吧 ^^
5. 我現在還不想交 在國小時很多人追我 但沒一個成功 --
表面上四兩撥千金地說著我只是還不想交罷了大概就是本姑娘行情可是好得很的意思
沒說出來的大概是你要不要回去掂掂自己的斤兩先 ?! 好一個自信滿滿的女孩啊 !!
通篇最後再次提了所以你別想太多了做為結尾( 還用紅筆畫線強調喔 )
可以看出女孩在拒絕的同時也試圖保持風度 呼應第一行的字義 : 我們還是可以做朋友
不過如果只是想做朋友 何必冒著被拒絕的風險去寫情書啦告白啦之類的啊 > < !
沒多久我又看到後續的相關報導( 點這裡看新聞 ) 原來是這個男孩給人肉搜尋出來了
想不到男女主角真的還有聯絡 真的還變成好朋友 ... 做不成情侶 就真的只是朋友命啊 ~
是說這個女孩當年可能怎麼也沒料到 自己寫下的拒絕信如今會以這樣的形式在網路上被揭露出來
以前在我當學生的時代有聽過情書被貼在學校公布欄上示眾的 當年覺得這樣已經夠慘了
而現在這個滿天都是飛機 滿街都是電腦的時代 網路之發達之便利之可怕更是超乎想像
只能說這則新聞具有極大的啟發性與教育性 :
1. 不要留下證據。
告白也好 拒絕也罷 當面講清楚說明白簡單明快 最緊要是不留證據 更不會有把柄 ...
2. 把字練好看一點。
呃 要不 起碼不要有錯別字 可以嗎 ?
- Jun 27 Sun 2010 21:20
奇文共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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